动画片会使孩子变得暴力吗?

侯鹏飞 694阅读 0评论

幼儿期在1-6岁是成长的关键阶段,这个期间的学习成长是处于思维启蒙阶段,是思维方式、情感形成的过程,也决定了未来人格与能力。从出生开始他们就是好奇宝宝,不断的去用各种方式去了解世界,也正因为此人的思维能力才能不断的去进化,发展出璀璨的文明。 

在宝宝探索阶段时他们会用到看、摸、舔、咬、捏、掰、扔等动作来探索物品的属性,想要研究透他眼前的东西,一些破坏攻击性正是其探索世界的行为。回想一下,你给一个小孩子物品时的样子。

婴幼儿会用模仿大人的言行举止来去学习人类行为,在遭遇到同样情况的时候,孩子就会说相同的话做相同的事,这样的学习是最快的方式,那么孩子也会模仿动画片中的台词、主角、场景,只要场景给定与动画场景类似他们可能就会给出依据动画台词,这种给定场景与动画场景并不一定是雷同,只要其中具有意涵信息,两者在象征性上有隐性关联即可。 

1977年作为华盛顿大学发展心理学家的梅尔佐夫在《Science》上发表了一篇新生儿模仿能力的研究。

梅尔佐夫发现,刚出生 2~3 周的婴儿,能够面对面模仿出成年人所做的面部表情,至少包括伸舌头、张大嘴和嘟嘟嘴。 婴儿显然看不到自己,不知道自己有舌头,也不理解那些行为的意义,但是他就能调动对应器官模仿这些表情,就像在动画里他们看不到自己,但是从心理形象和面部、行为上有着和动画相类似的存在。 梅尔佐夫还发现了婴儿还会延迟模仿(deferred imitation),也就是事情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但是孩子还是可以模仿出来当时的话语与行为,展现了婴儿的强大记忆力。

梅尔佐夫举了个例子:一个孩子的爸爸平时口头禅是“这太扯了”,有时候遇到临时通知回去加班时这位爸爸就会抱怨到“这太扯了”,然后跺一下脚。有一天他的小孩剥鸡蛋的时候,鸡蛋不小心掉到了地上,这个小孩子就奶声奶气的说了一句“这太扯了”,然后跺了跺他的小脚。你家孩子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

梅尔佐夫强调延迟模仿的强大之处在于,婴幼儿并没有立即重复大人的动作和语言,而是在类似场景下自发的重复了之前看到和听到的内容。 这就是婴幼儿强大的能力,他们天生就是模仿专家。

 通常我们会认为孩子说出这些话做出这些动作,他们大概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几项关于动物镜像的实验却颠覆了这个认知,证明动物或人类幼崽完全可以在不了解任何意义的情况下做出一个动作或者说出一句话。

法国精神病学专家让·博尔克斯·加布里耶尔·巴布罗在2010年发表的文章《母亲与儿童的位置游戏》中举例说明了此机制:孩子在与小伙伴玩沙盘游戏的时候,拿着小铲子打了其他小伙伴的头,结果这个打人的孩子哭了起来,这就是互异的感觉,这个孩子无法区分自己与他人,自己与他者之间没有清晰的边界,是身体与镜像没有一个严格的区分。(实际上动物没有我的概念,所以不能称他们可以通过镜子实验。)

要研究动画片对于儿童的影响的话,我们还要引入一个维度——记忆,如果没有记忆其无法复刻出动画场景,也就不存在影响了。 法国精神病学家布里约女士从精神机制角度将记忆分两种,一种是想象性记忆(柏拉图回忆说的方面),一种是象征性记忆(弗洛伊德强调的回忆修通的记忆)。

想象性记忆就是动物的记忆和人类原始的记忆,这种记忆能够记住大量的信息,就像照相机一样,《最强大脑》里的选手都是这种。象征性记忆是通过想象性记忆的制作形成符号意义、形成附带情感的经验的过程,这种记忆会受情绪影响,还会丢失大量细节,但会产生信息的凝缩,产生横向与纵向交互,形成新的知识,通常人类在生活中的记忆是想象记忆少一些,象征记忆多一些,尤其伴随着学习进展得以创造出更多知识、经验。 

在儿童那里显然存在更多的想象性记忆,这种记忆并没有通过想象性的制作生成意义,也就是动画内容意味着现实中的什么,不知道意味着什么自然就不知道这种危害。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由于动画的暗示性导致,相关研究表明在幼儿期的孩子很少能够受到暗示性影响,而是纯粹模仿行为。

皮亚杰的三山实验证明了自我为中心的特性,七岁以下儿童心智化的能力尚属比较低,不能够换位思考,虽然现在孩子早熟,情绪感知能力较强,但是处理情绪的能力较低,尚不能合理的理解事件与情绪,发泄情绪的出口也较少。 

看到这里相信你已经看到了儿童(1-6岁)时的模仿能力与机制了,其确实有模仿动画的能力,那么为何没有出现大量模仿暴力的现象呢?

这就要说到孩子追求的是快乐而非冲突,他们总是需要一个对象才能去完成那个攻击性的部分,通常会通过玩具释放,也很难接触到动画中的东西。另外家长的教育也使他们把想象记忆制作成了象征记忆,自然很少对小伙伴动手。

还有不可或缺的大量爱的给予,舒缓了孩子的紧张情绪。 确实有些孩子会对小伙伴动手,完全复刻了动画场景,他区分不开现实与想象,也区分不开对方感受与自己嘛,这就说明他在象征性记忆的意义制作上出现了问题,这也反应家长对孩子的爱与教育的缺失。 在7-12岁孩子那里随着成长逐渐不同,就是在意义上形成认识以后,并且也有其他情绪宣泄的途径,主观意识依然表现为攻击他人,这种都不应该称为模仿了,应该是付诸行动。

是动画调动了其攻击情绪,通常这种情绪会很快消逝,不会持久存留到付诸实践。 有一种付诸实践在7-12岁的孩子身上是很能解释的通,那就是你惹我不开心了,我就让你也不开心,或者我这么不开心,你那么开心,那就让你也不开心。

选择通过动画的内容来实现就是因为动画本来就有幽默和复生的能力,通过这种方式惩罚别人是不是更具幽默,更好玩呢。其他的状况除非其心理机制就是靠折磨别人获得快乐,那是不是动画影响也不重要了,动画只不过是素材之一。 

在12-17岁大孩子身上的基本不存在单纯的动画模仿行为,更多的是在想象层面已经构建出了一套认识体系了。青少年很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属于被动画情绪支配下,结合人格信念发生的暴力行为,有些还为了追求艺术性的效果故意去模仿,这种更多的是自身原因,主观选择的结果。这种也比较少见,走向了犯罪的边缘,道德检查机制很难起到抑制作用了,一般伴有偏执与边缘人格特性。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具有情绪启动以及影响认知的动画片,根本不能在电视中播放,也不是给未成年人看。 关于动画内容的模仿研究的理论还有社会学习理论,攻击图式,兴奋迁移理论,宣泄理论等,感兴趣的可以自己查阅文献。

    评论(0)

    加载更多评论
    暂无评论